什么要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?
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、水上运输、公路运输、铁道运输时,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,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。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、标准,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。鉴定标准: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?规章范本》(桔皮书)《危险品规则》(IATA DGR)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 Code)《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》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(国家标准)等危险品分类:按照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的规定,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:第1类:爆炸品 第2类:气体第3类:易燃液体第4类:易燃固体,易于自燃的物质,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:氧化性物质和**过氧化物第6类:毒性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:放射性物质第8类:腐蚀性物质第9类:杂项危险品
货物运输单包括什么内容
一、货物的品名、标志、包数或者件数、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;
二、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;
三、船舶名称;
四、托运人的名称;
五、收货人的名称;
六、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;
七、卸货港;
八、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;
九、提单的签发日期、地点和份数;
十、运费的支付;
十一、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。 提单缺少前述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,不影响提单的性质;但是,提单应当符合以下规定:提单,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,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。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,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,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,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。